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对象 其他
责任部门 市城管局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市城管局
收费标准 1、一般街道0.40-0.50元/日、每平方米2、主要街道0.60-0.80元/日、每平方米
联系方式 8822165
申请条件 (一)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二)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2、办理城市道路挖掘需提交的资料 1、提出书面申请;2、填写格尔木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表;3 规划部门的批文; 4 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文件。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6.4)第三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办理材料 1、办理城市道路占用(临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书面申请 ②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申请表 2、办理城市道路挖掘需提交的资料 1、提出书面申请;2、填写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表;3 规划部门的批文; 4 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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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踏勘--许可决定--缴费--发放临时许可证

市城市管理局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对象 其他
责任部门 市城管局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市城管局
收费标准 1、一般街道0.40-0.50元/日、每平方米2、主要街道0.60-0.80元/日、每平方米
联系方式 8822165
申请条件 (一)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二)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2、办理城市道路挖掘需提交的资料 1、提出书面申请;2、填写格尔木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表;3 规划部门的批文; 4 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文件。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6.4)第三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办理材料 1、办理城市道路占用(临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书面申请 ②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申请表 2、办理城市道路挖掘需提交的资料 1、提出书面申请;2、填写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表;3 规划部门的批文; 4 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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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踏勘--许可决定--缴费--发放临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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