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 变更登记
对象 企业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申请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材料 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如申请人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相同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
★ 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权登记表》;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变更
事项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 变更登记
对象 企业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申请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材料 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如申请人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相同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
★ 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权登记表》;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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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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