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玉树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发布日期:2017-11-15字号:[ ]

  2017年,玉树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列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州委常委会和州政府常务会议重要研究议题,列入州委州政府重要检查事项和督查范围,列入州委州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列入问责范围,列入州政府向州委及州人大和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报告事项,列入州委州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同时,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法治玉树建设职责,提出履职要求。强化督查、检查、考核、奖惩、通报、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措施,不断提高对法治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力。
  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精心谋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先后制定下发《玉树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玉树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等相关文件,明确今后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7个大项工作任务、45个小项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明确2017年度玉树州法治政府建设的53项工作任务和总体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法治政府建设有整体规划、有奋斗目标、有安排部署、有具体方案、有重点任务、有年度计划,有序组织实施。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玉树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确定2个市县、5个州政府工作部门为示范创建单位。制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具有指导性的《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法律文书、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等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备案审查、登记、有效期等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对各类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州政府法制部门共对7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70余份、300多条,听证1件;对州政府31个部门提交的263项随机抽查事项和21份工作细则进行了多次合法性审查,前后共提出各类审查意见200多条,其中指出问题124条,提出意见建议70条,备案审查20份,全力把好“合法”这一关口,最大限度防止出现违法行政行为,最大限度防范法律风险。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对2014年3月1日以来以州政府(州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市县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理,形成了清理目录;对建政以来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也进行了清理,并安排各市县和州政府各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健全督导检查机制,每年两次对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指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的要求。
  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梳理行政权力事项5327项,公布61个州直部门权责清单,制作权力流程图455张,完成全州各市县政府部门平均每县3900项左右的权责清单的统一和规范,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州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调解9件,行政应诉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3%。
  开启政府立法工作。今年新立并颁布实施《玉树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全力担负新修正的《立法法》赋予政府的立法职责,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制定《玉树州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2项、文化方面的地方立法2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犬只管理、牲畜屠宰管理、藏语言文字社会用字管理办法等类)的3项,清理(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6项(州人大安排),政府立法步入征程,将为今后的依法治州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法治保障。
   
  (州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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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来源: 日期:2017-11-15 字号:[ ]

  2017年,玉树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列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州委常委会和州政府常务会议重要研究议题,列入州委州政府重要检查事项和督查范围,列入州委州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列入问责范围,列入州政府向州委及州人大和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报告事项,列入州委州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同时,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法治玉树建设职责,提出履职要求。强化督查、检查、考核、奖惩、通报、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措施,不断提高对法治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力。
  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精心谋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先后制定下发《玉树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玉树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等相关文件,明确今后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7个大项工作任务、45个小项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明确2017年度玉树州法治政府建设的53项工作任务和总体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法治政府建设有整体规划、有奋斗目标、有安排部署、有具体方案、有重点任务、有年度计划,有序组织实施。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玉树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确定2个市县、5个州政府工作部门为示范创建单位。制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具有指导性的《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法律文书、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等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备案审查、登记、有效期等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对各类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州政府法制部门共对7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70余份、300多条,听证1件;对州政府31个部门提交的263项随机抽查事项和21份工作细则进行了多次合法性审查,前后共提出各类审查意见200多条,其中指出问题124条,提出意见建议70条,备案审查20份,全力把好“合法”这一关口,最大限度防止出现违法行政行为,最大限度防范法律风险。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对2014年3月1日以来以州政府(州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市县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理,形成了清理目录;对建政以来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也进行了清理,并安排各市县和州政府各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健全督导检查机制,每年两次对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指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的要求。
  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梳理行政权力事项5327项,公布61个州直部门权责清单,制作权力流程图455张,完成全州各市县政府部门平均每县3900项左右的权责清单的统一和规范,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州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调解9件,行政应诉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3%。
  开启政府立法工作。今年新立并颁布实施《玉树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全力担负新修正的《立法法》赋予政府的立法职责,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制定《玉树州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2项、文化方面的地方立法2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犬只管理、牲畜屠宰管理、藏语言文字社会用字管理办法等类)的3项,清理(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6项(州人大安排),政府立法步入征程,将为今后的依法治州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法治保障。
   
  (州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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